关于开展2017年夏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持续规范本科教学过程管理,不断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以积极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依据学校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决定于本学期第11-12周开展期中常规教学检查工作,第11周为各学院自查、整改阶段,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第12周将由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到学院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本次现场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2017年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考核范围。
一、检查考核内容
1.学院、系室资料
(1)学院教学管理材料:包括学院本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教学工作会议记录、教学管理制度、学院领导查课听课安排及记录、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
(2)系(室)内外环境整治、制度上墙等工作整改完成情况;
(3)系(室)教学管理档案材料整理及存档情况:包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教学工作总结等;
(4)课程(教师)教学资料整理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讲稿、教学日历、作业等材料。
2.课程考核试卷专项
(1)试卷存档目录清单;
(2)课程考核试卷存档材料;
(3)校内审核预评估时对各学院试卷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实践教学
(1)毕业设计(论文)专项
包括以下资料: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组织、检查、总结等的文件及相关材料;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系列存档材料;校内审核预评估时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实验日志记载情况、学生签到、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实验报告完成及批阅等情况;
(3)实习教学(由教务处实习教学管理科另行安排)
二、现场检查考核程序
1.主管教学院领导简短汇报本学期日常教学情况及审核评估校内预评估后整改情况;
2.专家根据检查内容查阅材料并填写考核评价表;
3.专家现场与学院领导、系室负责人、教师沟通交流检查情况。
三、其它事项
1.本次检查时间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紧凑,请各学院根据11月14日教学院长例会精神及本通知安排认真做好学院期中教学自查、整改工作并积极配合专家组现场检查考核工作,并于第12周提交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2.专家组检查(抽查)材料的考核依据为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规定;
3.其它未详事宜请联系8281315,8578089。
教务处
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17年11月16日